三大类法学在职课程研修班有什么区别呢

发表时间:2013-05-09 10:25:44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职课程培训班老师了解到,现今法学类硕士研究生主要分为3种类型。主要是国家统招研究生的法律硕士、十月法律硕士和五月同等学力的法学硕士。但是这三大类型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有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老师为大家讲解,供大家参考。

  一、1月法律硕士

  1月法律硕士考试属于学历教育,研究生报名考试与一月份的全国统考一起进行,通过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即双证。

  1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本科学历,并且拥有学士学位。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或者2年以上,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而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本科学历,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的学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最后还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

  二、10月法律硕士

  10月法律硕士属于学位教育,专业硕士联考报名时间为每年的七月份,然后十月份参加考试,毕业以后可以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证。

  10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本科学历并且拥有学士学位的学员。

  三、5月法学硕士

  5月法学硕士是学位教育,采用的是先入学后考试,毕业后可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5月法学硕士报名条件:只要是专科以上学历就参加学习,如果想要参加申硕考试那么则需要本科学士学位而且满三年,毕业后可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证书。报考学员的专业不受限制。

  综上所诉,可以看出三大类法学在职课程培训班其报名条件、获得的证书都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的,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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