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课程介绍

发表时间:2013-06-18 15:45:43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下设的经济法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的课程分为题库课:高级宏观经济学、邓小平经济理论、国际经济关系研究、高级微观经济学;非题库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财政经济学、数理分析方法、专业外语、国际竞争战略、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专题研究、外汇市场研究、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与国际投资、《资本论》选读。

  师资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有着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成语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批在全国法律界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先后共有9名教授1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作法制讲座。史际春,教授、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身兼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经济法总论、民商法总论、企业和公司法、竞争法、消费者法。

  培养目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在职课程培训班主要培养目标,是由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事务的需要出发,培养出理论功底深厚,知识面宽,并且具备了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综合性人才。

  报考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在职课程培训班要求考生达到以下要求才能报考: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一年,大专以上学历者,可以报名学习,申请硕士学位者需要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

  以上是对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课程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专业的课程设置,请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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