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硕士

发表时间:2011-07-26 14:39:40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网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旨在培养法律职业高层次、法律实践性专门人才。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法律硕士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法律硕士的特点是:
  1、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2、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
  3、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法律硕士招生对象。2000年起,年初的统考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 毕业生。具体来说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 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但是,10月份的在职联考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法律硕士分类:第一类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39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脱产学习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第二类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39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法律硕士考试:2002年开始实行全国联考。初试科目共4门:外语100分,政治(文)100分,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民法学)150分,综合 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150分。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单位 编写,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 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法律硕士录取。法律硕士的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计划内定向培养、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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