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的研究方向

发表时间:2016-12-16 13:57:47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网

  法学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优势学科之一,以此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开设了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有着不同的研究方向,各有千秋。
 
 
  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的研究方向一,经济法总论:是关于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所做的基本工作,是力求对经济法涉及的各基本问题做出科学、透彻的阐述,以期对我国法学的发展有所建树;
 
  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的研究方向二,财税金融法:是关于财政、税收、金融等法律制度和理论的研究。
 
  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的研究方向三,规划和产业法:是体现经济法治发展脉络及其功能特色的必要组成部分,由规划法和产业法两部分构成。规划作为人类社会持续的理性行动,也是国家治理的前提和基础。规划法是规范规划目标、步骤、机制等要素的立法,具有时序性和权变性,在表现形式上与国家的政策、法律相互渗透。
 
  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的研究方向四,企业和公司法:经济法的理念,融企业与公司、历史与现实、实践性与研究性为一体,整合各类企业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开展教学。
 
  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的研究方向五,竞争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现也是经济法在世界上问世的主要标志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持自由、公平、有效的竞争秩序,是一国法律和法治的一项重要目标。
 
  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的研究方向六,涉外经济法:针对我国加入WTO后的形势,还对WTO的沿革、原则、规则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影响,诸如政府职能改革、国内法制构架整合、行业发展规则调整等进行研究,以对加入WTO之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原理和法律制度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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